辽宁德中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具有先进法律理念、严格管理模式、行业规范化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地处大连东港商务区,地理位置便利,现有执业律师13人、实习律师若干,均毕业于国内知名的法学院校,均为... 详细>>
律师姓名:德中律所律师
电话号码:0411-84469558
邮箱地址:lndezhong@vip.126.com
执业证号:12102200910332182
执业律所:辽宁德中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号 港湾中心2109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对方而约定的考察期间,它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为了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条例》规定不同的合同期限可以约定不同的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5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一用人单位对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违反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本单位同岗位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支付不适当试用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