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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中简介

辽宁德中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具有先进法律理念、严格管理模式、行业规范化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地处大连东港商务区,地理位置便利,现有执业律师13人、实习律师若干,均毕业于国内知名的法学院校,均为...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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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德中律所律师

电话号码:0411-84469558

邮箱地址:lndezhong@vip.126.com

执业证号:12102200910332182

执业律所:辽宁德中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号 港湾中心2109

律师团队

王震宇

王震宇

王震宇,专职律师,辽宁德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男,2001年执业,内蒙古大学法学学士。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任中铁建、沈铁物流、大连海事大学等大型建筑施工企业,物流企业、高校、房地产开发企业,化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具有多年多种诉讼案件经验,擅长处理建设工程纠纷、大宗商品买卖纠纷及物流服务纠纷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

服务内容包括:协助处理管理经营过程中的法律事务,签发律师函;针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疑难性事务提供可行性报告、法律风险预估以及尽职调查等;参与重大商事经济项目洽谈,列席重大企业会议;草拟、审查和修改各类合同及法律文书;协助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合理调整劳资关系;承办企业涉诉案件和非诉法律事务;定期对客户业务及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等。专业、全面、有效的法律诉讼及商务解决方案和尽职尽责的服务态度得到了客户单位的一致好评,较高的案件胜诉率亦得到了行业内的普遍认可。

经典案例:

代理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地铁十三号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执行案

2012年,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揽了金州至普兰店湾新区城际铁路工程施工第十一标段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建设方征拆进度影响,使得部分施工无法正常进行,多次出现大量人员、机械设备窝工、停工。2021年,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就停工、窝工损失向项目法人单位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地铁十三号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起索赔。

王震宇律师代理了该案件仲裁申请、执行申请、被执行人申请不予执行听证等全部程序。在代理律师的不懈努力下,大连仲裁委员会作出[2021]大仲字第144号裁决书,裁决书裁判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与大连地铁十三号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向申请人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停工、窝工等损失9,835,999.47元。在执行过程中,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与大连地铁十三号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不予执行该裁决。经开庭审理,大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辽02执异909号】执行裁定书,驳回被执行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2024年初,索赔案款及利息1059万已经全部执行支付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本案德中所成功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壹仟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