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德中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具有先进法律理念、严格管理模式、行业规范化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地处大连东港商务区,地理位置便利,现有执业律师13人、实习律师若干,均毕业于国内知名的法学院校,均为... 详细>>
律师姓名:德中律所律师
电话号码:0411-84469558
邮箱地址:lndezhong@vip.126.com
执业证号:12102200910332182
执业律所:辽宁德中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号 港湾中心2109
刘叶笛律师,女,三级律师,辽宁德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大连市律师协会评级评价与表扬专门委员会副秘书长。
2015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取得经济学、法学双学士学位,曾就职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2019年正式律师执业,熟悉金融行业具体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
执业以来,担任多家事业单位、大型国企、民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其提供专业优质法律服务,顾问客户包括大连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辽宁港铁国际物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大连港机械有限公司、大连旭笙海产有限公司等。
擅长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海上货物运输、船舶物料供应、海员劳务等海事海商纠纷案件;金融借款、保险人代位求偿等金融领域纠纷案件;以及民间借贷等传统民商事纠纷案件。
执业期间代理了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丹大快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等大型国企;以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等多家金融保险机构的大量民事诉讼案件,同时代理大连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处理行政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在个案代理过程中能够充分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以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法律服务能力获得了委托方的一致好评。
经典案例:
王兆伯、刘叶笛律师代理刘德群、大连旭笙海产有限公司与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德群、大连旭笙海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3年3月20日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二被告共同支付原告资产出售交易价款74084.81万元。
辽宁德中律师事务王兆伯、刘叶笛律师代理二被告参加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坚持以原告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导致合同根本目的无法实现;标的资产中的构筑物围堰依附于海域使用权、无产权登记及单独经济价值;存货资产海参苗交割时存在大幅减值等答辩意见,最终促成原被告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调解方案为二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5000万元,同时原告配合被告解除股权质押,本案德中所成功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近7亿元。
王兆伯、刘叶笛律师代理大连恒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大连博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原告大连博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大连恒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0年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含质保金)2506.2万元及利息,并要求被告返还劳保费212万元及利息。
辽宁德中律师事务王兆伯、刘叶笛律师代理被告参加一审及二审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坚持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六份结算协议合法有效;结算协议达成后质量不合格及未施工部分经维修整改及验收合格的举证责任应在原告;抵付协议书约定的房屋未售且随时可履行抵顶等代理观点,被一审法院采纳,一审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570.5万元及利息。后本案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终维持一审判决,德中所成功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