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德中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具有先进法律理念、严格管理模式、行业规范化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地处大连东港商务区,地理位置便利,现有执业律师13人、实习律师若干,均毕业于国内知名的法学院校,均为... 详细>>
律师姓名:德中律所律师
电话号码:0411-84469558
邮箱地址:lndezhong@vip.126.com
执业证号:12102200910332182
执业律所:辽宁德中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号 港湾中心2109
张蕊光,专职律师,女,四级律师,大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专门委员会副秘书长。执业以来,曾参与承办了大量劳动争议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诉讼案件。对于诉讼案件能够准确分析案件情况,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和非诉经验。
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善于与人沟通,具有的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及丰富的诉讼、非诉经验,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主要服务的客户有大连海事大学、大连理工大学附属学校、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大连深蓝泵业等。为上述客户提供诉讼代理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签发律师函、参加重大事件谈判等法律服务;草拟、审查和修改各类合同及法律文书。从业以来,以专业有效的工作能力及勤勉尽责、吃苦耐劳的工作态度获得了顾问单位、委托人的一致好评。在各类争议案件解决的过程中,逐渐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同时也培养了同检法机关、政府机构以及委托人之间良好的协作沟通能力。
经典案例:
代理沈阳金泰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和睦路支行、沈阳维士金盛房地产开发责任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系列案件共34件,案件标的:1亿元。通过详尽的证据组织,与法院及时的积极沟通,取得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胜诉判决,二审亦取得了辽宁省高院的维持判决,为当事人全额止损。
张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经审计认定,张某某造成投资人经济损失257万余元,检察院作出三至四年的量刑建议。张蕊光律师通过多次调查取证,将经济损失金额核减至246万元,并据此向检察院、人民法院主张调整本案量刑标准,同时强调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律规定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情节,最终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